問:哪些生產建設項目需要編報水土保持方案?
答:根據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及《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屬于生產建設項目應根據其在發展改革部門或其他部門的立項(即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來確定。
問: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需要資質么?
答:根據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5〕58號文件進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辦水!2015〕247號)等有關規定,生產建設單位可以自行編制或者委托有關機構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對有關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在資質或資格方面并無相關要求。
問:哪些生產建設項目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時可以不計列水土保持補償費?
答:《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4〕8號)第十一條規定,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情形共有七種:(一)建設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服務設施、孤兒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項目的;(二)農民依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關規劃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田間土地整治建設和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設的;(四)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五)建設軍事設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規劃開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動的;(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其他情形。上述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項目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時不計列水土保持補償費。
問:哪些生產建設項目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時需明確開展水土保持監測?
答:根據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2019〕160號)等有關規定,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項目,應當依法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