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發改委提出咨詢,現在已取消工程資質認定,根據《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發改委2017年第9號令)規定,對工程咨詢單位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F在需要編制政府投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可以自己編制,還是需要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寫?
對此,發改委投資司回復:政府投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誰編寫由項目單位決定,屬于市場化行為。
工程咨詢資格取消歷程
◆2005年3月4日,發改委發布第29號令,公布《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該辦法明確,工程咨詢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國家發改委頒發的《工程咨詢資格證書》,憑《工程咨詢資格證書》開展相應的工程咨詢業務。
◆2015年5月30日,發改委發布第26號令,對《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2017年9月22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
◆2017年10月19日,發改委明確了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包括:對工程咨詢單位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制度,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機構,自2018年1月1日起,按規定內容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告知有關信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國家發改委按照一定比例開展抽查,并及時公布抽查結果;推進行業自律,建立行業自律性質的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制度,由國家和省級發改委指導和監督行業組織開展,資信評價結果僅作為工程咨詢服務需求方擇優選擇工程咨詢單位的參考……
◆2017年11月15日,發改委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其第六條提出,對工程咨詢單位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第四章明確了行業自律等相關內容,第二十二條明確,國家發改委應當推進工程咨詢單位資信管理體系建設,指導監督行業組織開展資信評價,為委托單位擇優選擇工程咨詢單位和政府部門實施重點監督提供參考依據。第二十六條明確,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等級,僅作為委托咨詢業務的參考。任何單位不得對資信評價設置機構數量限制,不得對各類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區域性、行業性從業限制,也不得對未參加或未獲得資信評價的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執業限制。